鹿晗吳亦凡的自由這麼值錢!粗算一下就三千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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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鹿晗和吳亦凡先後腳都宣布獲得自由發展演繹事業的聲明,叫好聲之中,前東家宣布將抽取盈利分成到2022年,這份自由的賣家真心貴得說不出話。







自由真的好貴

2014年開5月開始陸續出走,吳亦凡、鹿晗以及黃子韜的陸續出走讓風靡一時的EXO組合瓦解。

為了獲得自由發展的權利,吳亦凡與鹿晗作為代表開啟兩年的解約路。

先拉一個時間軸。

兩年里,SM公司與吳亦凡和鹿晗調停真的數不清。





2014年5月15日,吳亦凡正式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請求判決與SM公司《專屬合同》無效。

隨後,部分起訴內容曝光,雙方矛盾主要集中在:個人發展、收入分配和健康問題上。

五個月後,鹿晗由代理律師向韓國首爾地方法院遞交起訴書,申請與SM公司合同無效。

解約原因大概是:公司無法提供未來發展計劃、中韓成員差別對待、資源分配不合理以及過度疲勞身體不適。

 2014年7月8日,吳亦凡與SM公司間的首次訴訟調停未果,雙方代表吳亦凡和金英敏均未出席。

2014年12月5日上午,吳亦凡和SM雙方第二次調停未果,最終決定明年上半年進行第三次調停。

2014年12月16日,鹿晗與SM進行首次調停。

2015年1月16日,吳亦凡與SM進行第三次調停,同一時間地點,鹿晗和SM也進行了第二次調停。

雙方律師表示調停失敗。

2015年2月5日,SM正式向上海法院起訴鹿晗吳亦凡,要求他們中斷在國內的非法活動,並表示:「本公司與鹿晗吳亦凡的專屬合約在法院的最終判決下來之前都是有效和持續維持的。

2015年2月6日,吳亦凡鹿晗分別進行與SM公司的第四次和第三次調停,但再次以失敗告終。

同天,鹿晗工作室發聲明指責SM之前發布的有關聲明具有誤導性、混淆是非。

2015年2月11日,SM發聲明稱2月4日向上海法院提交訴訟後,2月10日又向香港法院正式提交了要求鹿晗和參與電影的電影製片方負責的正式訴訟。

並表示對吳亦凡的起訴正在準備中。

2015年2月12日,吳亦凡和鹿晗方面發律師函回應SM的訴訟,稱其具有惡意性的意圖

2015年3月27日,吳亦凡與SM的第五次調停,鹿晗與SM的第四次調停再次破裂。

2015年5月18日,首爾中央法院決定對鹿晗吳亦凡與SM的專屬合約糾紛強制調停。

對此鹿晗吳亦凡和SM表達了相同立場:目前正在就強制調整進行討論。

2015年5月20日,SM公司發表官方立場起訴鹿晗、吳亦凡(7月31日)中國擅自作為廣告代言人進行演藝活動。

2015年6月5日,SM對法院提出的強制調停明確表示不能接受,鹿晗吳亦凡未向法院提出異議。

2015年8月19日,SM與鹿晗專屬合約糾紛進行首次辯護,未取得圓滿結果。

2015年9月21日,吳亦凡鹿晗及SM公司雙方的辯護律師出席法庭辯論調解,但未能達成共識。

2016年1月20日上午,吳亦凡鹿晗與SM公司進行了第二次辯論,鹿晗吳亦凡方提出了追加出示證據的申請。

2016年3月18日,吳亦凡鹿晗與SM公司進行了第三次辯論,宣布最終辯論日期為4月8日。

2016年4月8日,吳亦凡鹿晗與SM公司之間的全部辯論結束,最終宣判日期定於5月。

2016年6月13日下午,吳亦凡鹿晗與SM公司在首爾中央法院進行追加調停。

2016年6月28日,SM公司就非法進行演藝活動的問題向吳亦凡鹿晗追加訴訟,稱已於24日向相關法院提交正式立案。

2016年7月22日,鹿晗工作室發布聲明稱與SM公司達成和解,鹿晗將按照現有模式在中國自由開展演藝工作;吳亦凡工作室隨後也發聲明稱與SM公司間合約糾結正式終止,吳亦凡將在世界範圍內(日韓地區除外)擁有自由開展演藝工作及自行委託第三方開展經紀業務的全部權利。

後SM方面也發聲:「SM與吳亦凡鹿晗間的專屬合同將按照原合同有效至2022年,SM給予吳亦凡鹿晗委託權限在除日本韓國以外等地活動。

吳亦凡鹿晗將給予SM收入份額。

簡單來算一筆帳,作為當下最當紅的「鮮肉」,鹿晗與吳亦凡2015年分別登上福布斯名人榜第37名與42名。

按照估算,鹿晗當年收入約為2850萬元,吳亦凡為2650萬元。

(當時兩人回國發展並不久,手中作品與代言都未上揚,當下兩人的戲約和代言量肯定攀升)即便是按之前基數換算,從2016年算到2022年,兩人7年的收入綜合為3億8500萬元,SM公司善心大發只收取10%,也高達3850萬元。

韓國公司與藝人的合約慣例來看動輒都要七三開(公司占7成藝人占3成),櫻桃君賭五保拉條,SM公司這個名號清奇的公司要的比例肯定是不止10%。

自由誠可貴,吳亦凡和鹿晗的自由貴得驚人。





比起周筆暢、尚雯婕等人從天娛離開時賠付的500萬元或800萬元來說,吳亦凡與鹿晗之後的收入抽成將會刷新華語娛樂圈藝人在合約糾紛上的支付記錄。

「吸血」幕後

按照鹿晗與吳亦凡的官方備註來看,吳亦凡2007年進入SM公司簽約成為練習生、鹿晗2008年簽約成為練習生,SM公司此次發聲兩人專屬合約直至2022年到期,兩人的合約一份長達15年、一份長達14年。

在快速消費的韓國娛樂圈,15年幾乎可以涵蓋一個流行偶像藝人從培育到消費完成的全過程。

到目前為止,韓國的偶像團體幾乎沒有屹立十五年的楷模。

 由於韓國造型模式都是從練習生開始,因此抽成比例相當高,七三開是最為常見的,還有八二開,甚至不少藝人在剛出道的幾年中是零收入。

如EXO這種十三人大團體,按照一場演出收入100萬元酬勞換算,分到藝人的總和為30萬元,而平均到人頭只有2.3萬元,這相當於中國五線開完的藝人單場演出酬勞。

經紀公司為什麼會有這樣沒牙齒的狂魔式吸血?櫻桃君特意邀請曾經在韓國公司任職的資深大經紀人葡萄先生進行解析。





(直接上截圖好了)

有關明星與經紀公司的血淚史在韓國並不鮮見,比如尹恩惠2008年與經紀公司陷入合約糾紛,讓她的3.2億韓元(約260萬元)酬勞難兌現。

從鮮肉變大叔的安在旭2008年也曾與經紀公司在合約到期後衛3.5億韓元對簿公堂。

在國內,貴為鮮肉的楊洋也被老東家控訴,要求偏方停止楊洋在《盜墓筆記》中的拍攝工作,賠償原告經濟損失900萬元。

蔣勁夫與唐人解約之時,就被曝出其被經紀公司壓低片酬,拍《軒轅劍》時的總片酬只有7萬元,演《秦時明月》的片酬只有另一位男主角陸毅的十分之一。

經紀公司和藝人的經濟帳是永恆都算不清的蜜汁困局,也是所有矛盾的引火線。







告別吧!偶像

HOT曾迷倒多少櫻桃君的同學!!!

人設這個詞語發明來源於日本,在娛樂圈的發揚肯定是在韓國。

從HOT時代開始,偶像們都會被迅速套上光鮮的包裝,每個成員打上不同的性格和職責標籤,然後就可以迷倒眾生。

縱觀各類團體和組合,都是類似泛工業化的人設批發,如同快銷時裝品牌,當季一定閃耀酷炫,下一季立即就換款,開始打折。

高速更迭的韓國偶像大潮里,狂熱消費後能夠存留下來的歌手或者演員真的少之又少。

批發的人設不破滅也會被新型設定取代!藝人需要是穩定且優質的作品才能續航,但偶像都只為應季銷售而打造。

對於這一點,回國後發展的鹿晗顯然深諳其中。

從《重返20歲》、《奔跑吧兄弟》到《盜墓筆記》、《擇天記》每一步都走得踏實而接地氣。

綜藝里變身傻狍子可以甩離仙氣不侵的高冷,仙俠大IP著實可以再次好好的奠定一把人氣。

櫻桃君一直都相信能夠陪范冰冰從昔日萬箭穿心時代變成范爺的楊天真小姐的實力。

從早前的約炮事件發布聲明之後,吳亦凡工作室時隔1個月零五天更新的第一條微博是重獲自由的新聲明。

相比前一次的焦灼,這一次是絕對的利好消息。

26歲的吳亦凡既然都給這麼貴的自由買了單,不如就徹底告別需要高冷和純情才能支撐的KRIS,好好攢幾部作品做好吳亦凡唄。

《致青春2》這種表演模式咱們先放放。

26歲時一個男生開始變得成熟的年齡,從偶像變成優質演員的好時機,希望凡先生和身邊人能明白!(關於櫻桃君對於凡先生的感情,請後台發送 吳亦凡 查看往日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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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和凡凡都成功搞定糾紛了,wuli韜韜就這麼坐在土包上刷著手機,心裡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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