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神曲提名格萊美,國內神曲活該被「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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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娛樂專稿(文/愛地人 策劃/阿波羅)

「神曲」這個詞語,恐怕是中國獨家的發名。

從表面上來看,「神曲」換算到歐美樂壇的話,其實就是最TOP和最HOT、最走紅的歌曲。

但實際上,「神曲」在中文的語境裡,並不僅僅只是熱門流行的意思,它甚至還藏著審美價值判斷這樣的「禮包」,尤其是神曲這個詞最初出現時,更有著低俗、口水和爛大街這樣的惡意,算是口水歌在新世紀的換代表達方式。

同樣都是神曲,中國的神曲大多流行於大街小巷商店公放,但歐美的神曲,卻屢屢被提名格萊美。

兩者到底為何「同名不同命」呢?

走紅方式不同:廣場舞也能捧紅一首歌

網際網路的普及,也給大量神曲的出現,造就了更大的平台。

這一點不得不說中國和歐美音樂體系的不同,這種差異性,也讓兩個地區的神曲屬性有了本質的區別。

在歐美,不管是選秀節目還是YouTuBe,或者是推特、臉書,這些平台也僅僅只是平台而已,它們無法改變的實質,就是這些神曲的製作,都來自於傳統音樂公司,只是相比以前有唱片公司宣傳部門的宣傳途徑,更換了更網際網路的平台而已。

而國內的神曲來源則要複雜許多。

比如像《南山南》、《我在人民廣場吃炸雞》和《董小姐》這樣神曲,是通過選秀節目選手的翻唱後,被挖出了原版從而走紅的。

王蓉的那些單曲,則是很明顯利用網際網路的傳播度,為快消和眼球效應,定向打造的神曲,它們從一開始走的就是偏門路線。

而「鳳凰傳奇」和《小蘋果》等等歌曲,還通過廣場舞這種國內獨特的方式,以傳統流行音樂受眾群眾之外的龐大群體,以及三線以下城市的垂直覆蓋,從而得到了奇效。

另外,像以前被稱為QQ音樂三寶的徐良(微信號:xuliang12345 ) 、許嵩和汪蘇瀧,則抓出了當時年輕一代歌迷,尤其是QQ重度使用者掛機的需求。

除此之外,像龐麥郎和《浙江溫州江南皮革廠倒閉了》這些鬼畜神曲,就更是中國的專利了,也正是國內上層音樂圈的排外,以及音樂體系的不夠專業,造成了中國音樂行業的許多灰色地帶,也給足了很多歌手和音樂操盤人的投機空間。

國內這些神曲的來源相當複雜,但有一個共通的特質,就是都游離在主流唱片工業體系之外,包括宋冬野、馬頔、阿肆、「好妹妹」、李志等獨立音樂人同樣如此,所以他們的成功,經常被人看成是不可複製的意外。

這一點就和歐美唱片工業操控體系下的神曲完全不同,更何況,即使是非主流、另類和獨立流行樂,在歐美同樣也受到主流工業體系的掌控,而在我們這裡,只有失控。

音樂製作水平有差異 但聽眾的態度才更關鍵

也正是因為唱片公司的專業打造,使得歐美的神曲,即使紅的令人髮指的爛大街地步,或者歌曲的內容有很明顯的年齡傾向性,所以主打青少年市場的歌曲,會給人一種幼齒感,但卻從來沒有歐美的歌迷,會從專業的水準上,去抨擊那些年度神曲。

這裡可以拿兩首中外的神曲,做一個對比。

一首是Carly Rae Jepsen在2012年發行的單曲《Call Me Maybe》,一首是「筷子兄弟」2014年紅遍神州大地的《小蘋果》。

前者迄今為止已經擁有將近2000萬的銷量,也是目前世界流行樂壇銷量最高的女歌手單曲。

其實《Call Me Maybe》要說音樂內容上和《小蘋果》有啥區別嗎?還真沒啥區別。

前者是女孩留給男孩電話,然後在等待過程中糾結的心情,後者也算是一首肉麻的情歌,愛意滿到甚至有種「跪舔」的程度,都是那種年輕人的戀愛曲,而戀愛是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的。

兩者的差異,主要還是體現在音樂的製作上。

《小蘋果》在製作上,用的是復古迪斯科的音樂風格,同樣是這種類型的音樂,聽一聽Daft Punk在《Random Access Memories》的做法,兩者的差距也是遠遠超過中國和歐美流行樂的差距。

畢竟,在全球化的今天,國內的音樂水準雖然和國際還有一定差距,但還沒有差到這種程度。

這也說明《小蘋果》的製作,就是典型的山寨製作,這也是中國和歐美對待神曲的不同態度。

同樣的,今年拿到「格萊美」的「年度製作」和「最佳流行組合」的「火星哥」作品《Uptown Funk》,也是非常典型的一首歐美神曲。

而他所拿到的「年度製作」獎,可以說是每年「格萊美」所有獎項的皇冠,是「格萊美」以專業的角度,對過去一年美國(包括音樂層面同樣美系的加拿大、英國和澳洲等國)流行音樂一種概括性的總結,包括製作水準、審美走向,以及熱門程度。

這就好比《小蘋果》拿到了類似金曲獎這樣的年度大獎,在歐美媒體看來,這是一個很正常的結果,但如果換在國內,那就會成為娛樂頭條,就等著各種媒體口誅筆伐的侍候吧。

當然,你或許又要提《小蘋果》還拿過「全美音樂獎」的事兒……咱們能不提那事兒嗎?

有國內的歌迷,將「火星哥」比喻成美國的「鳳凰傳奇」,我覺得能夠聯想到兩者關係的,還真是明白人。

「火星哥」在美國走的就是大眾路線,他的作品就是會在快餐店、車載音響等快消場景頻繁使用,美國大媽如果也有廣場舞這樣神奇的存在,她們首選的也一定是「火星哥」的作品。

但「火星哥」和「鳳凰傳奇」,在兩個不同的市場,除了歌曲知名度一樣,於口碑上卻有完全不同的反饋效果,除了製作的差異之外,歌迷層面對流行音樂的理解,也是很大的原因。

歐美神曲靠音樂內部「革命」 國內神曲「全靠命」

其實縱觀歐美這幾年的年度級神曲,比如Justin Bieber的《Baby》和《What Do You Mean?》、Carly Rae Jepsen的《Call Me Maybe》、Rihanna的《Diamonds》、Goyte的《Somebody That I Used to Know》、Omi的《Cheerleader》、Magic!的《Rude》、Lady Gaga的《Bad Romance》和《Poker Face》、Jason Marz的《I』m Yours》、Katy Perry的《Firework》、Charlie Puth的《See You Again》、Adele的《Rolling In the Deep》、Maroon 5的《Move Like Jagger》、Ke$ha的《Die Young》、Fun.的《We Are Young》、Taylor Swift的《I Knew You Were Trouble》和《Love Story》、James Blunt的《You』re Beautiful》、Miley Cyrus的《Wrecking Ball》,它們不管是什麼類型的風格,其實都滿足了一個共同的特徵,即中毒和洗腦性的旋律。

甚至可以說,以我們對神曲的界定,這些歌曲同樣無一例外就是口水歌,而這其實也是流行音樂的正道。

流行音樂的從業者,你可以在音樂素養和風格愛好上有區分,但在歌曲的流行性方面,卻是必須完成的使命。

一個流行歌手和音樂人,不能把作品寫流行、唱流行了,你還有理了?

而同樣是這些作品,和國內的神曲相比,之所以會給人一種明顯高大上的傾向,除了心理作用之外,也確實和歐美頂尖的製作水準有關。

為最好聽的旋律,配上最頂尖的編曲,這才是一個國家和地區流行音樂工業該做的事情。

而且很明顯,相比於我們對於流行審美取向的隨機和盲目,歐美的曲風時尚,就是由音樂圈內部引領的。

比如「火星哥」的復古迪斯科和放克樂,比如Adele的復古靈魂樂,還比如Jason Marz這樣的小清新民謠,都是由音樂人完成的自上而下的市場覆蓋。

而我們這幾年忽而民謠,忽而電子,忽而跨界,則既有行業內部的人來做,也有獨立音樂圈的人在做,還有歌迷的引領,以及選秀歌手的意外選歌等等,誰流行就有一大波人猛撲過去複製,完成沒有真正音樂製作領域的行業導向。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倒是懷念周董那個時代,至少周董的「中國風」,還是真正專業音樂人引領的曲風風向標。

同樣的神曲,不同的待遇,有些是歌迷作,有些是歌手作,有些是公司作。

或者神曲待遇的不同,恰恰也是中國流行樂和歐美流行樂市場的最大不同。

又或者,當未來中國流行音樂真正建立起圍繞神曲而打造的產業體系,歌迷對音樂更多是以受眾而非審美高低評判歌曲時,中國的流行音樂市場,才會真正進入一種良性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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